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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4: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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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不收费业主说了算:
小区的公共设施及空间所有权是:小区业主们共同拥有的(小区的公摊面积在业主购买 房屋产权时已经附加在了房屋的总价内),因此物业公司应该明白,你的工作是小区内的业主给你提供的,而不是你出租给住户的,所以当家做主的应是小区的业主,小区收不收停车费、收多少,应在大多数业主共同参与下讨论决定。
停车收费必须规范:
物业公司要想收取小区道路停车费,就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的手续,同时进行价格公示。而物业公司到物价部门申请相关手续时,物价部门必须派人到小区进行调查走访,看看该小区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是否经过了小区大多数居民的同意,决不能听取物业公司的单方说法就颁发有关证件,从而“为虎作伥”。同时,对于那些未经物价部门批准就收取停车费的物业公司,物价部门应该严厉惩处,让他们得不偿失,才会自动放弃侵害居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收停车费要分情况:
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分为两种情况:地上车位和地下车库车位。对于地上车位来说,我国实行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业主只要在该小区拥有一套住房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就当然拥有了物业管理用房、会所、地上车位、绿地、楼顶等公共区域的共同所有权,也就是说,地上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无权收取停车费;同时,由于物业管理费中已包含对车辆在内的所有物业的管理,也不应再收取车辆管理费(变相的停车费)。因此,物业公司基于地上车位的收费是纯粹的无权收费,多收费,乱收费。
对地下车库车位来说,物业公司受车库所有者的委托,可以收取一定的车位租赁费用,但不能随意收取,收费金额应该与物业管理费一样经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核准。
我国目前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规定还很不完善,前期物业的管理非常混乱,所以新建小区的物业要么是开发商的子公司,要么是开发商的关联企业,因此在有关停车费的问题上,物业公司成了开发商利益的维护者,站到了广大业主的对立面,这也是强制收取停车费问题频发的根源所在。
广大业主应团结起来,真正成为小区的主人,对维护开发商利益、肆意践踏业主合法权益的物业公司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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