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兰生活网

查看: 5184|回复: 0

[出行资讯] 2012年元旦开始四自工程费取消,石大公路收费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48

主题

319

回帖

1911

金币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25

特别贡献版主超级版主

QQ
发表于 2011-12-9 18: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浙江省zf浙政函〔2011〕329号文件精神,经市zf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1日零时起,杭州市提前终止城市道路"四自"项目综合收费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市区车辆(含萧山、余杭,下同),停止征收2012年1月1日之后的统缴通行费(以下简称:统缴费)
  二、对周边十一县(市)及外地长途客运车辆,停止发售2012年1月1日之后的城市道路通行年票。
  三、2012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城市道路通行次费。
  四、钱江三桥继续对车辆实行免费通行。
  五、320国道杭州段(杭富收费站)、104国道余杭段(勾庄收费站)继续对市区车辆实行免费通行。
  六、萧山机场收费站继续对市区车辆实行免费通行至封闭改造施工时止。
  七、2012年1月1日零时起,撤销01省道余杭收费站(四自收费自征站)。
  八、2012年1月1日零时起,绕城高速公路圈(含绕城高速公路、沪杭甬高速绕城圈内段、杭金衢高速绕城圈内段、石大公路,下同)对市区车辆按公路收费标准收费通行。
 统缴费缴费期超过2012年1月1日(含)的市区车辆,车主可申请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
  对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的车辆,绕城高速公路圈对其免费通行至统缴费缴费期满止,缴费期满后,也将按公路收费标准收费通行。
  九、统缴卡延用手续及退费具体手续办理另行公告。
  十、对应缴未缴统缴费的车辆,将依法予以追缴。

该会员没有填写今日想说内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工作时间:
8:00-18:00
客服热线:
15868825306
微信小编扫一扫

QQ|小黑屋| Archiver| 丁桥|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市场合作

丁兰生活网

丁兰生活网合作热线 0571-88992676 15868825306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0160号
浙ICP备09103129号-1号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