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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5 16: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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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啊。
那天我正推着小孩在旁边的公园玩,没特别注意。出事后,我们过去的时候,110和119的车都在现场了,只是来不及救护。
我也想了解事实的真像,所以看了这贴子。我也来说说我的看法。
一,班主任对她很好。可能不?特别好还会去跳楼?
依我个人观点,如果哪位老师对你特别好,你就会对那位老师的这门功课特别用功,学得也特别好。绝不可能去跳楼。
但我相信一个老师不会没有理由就去怀疑自己的学生,就算真的怀疑,也不可能明白的表达出来。我个人认为,这个跟平时的个人表现是很有直接关系的。就像警察办案,也要找人了解情况。但不同心态的人会认为:警察在怀疑我了?或者是警察只是在找我了解情况。
二,班主任特别交待要别的同学尊重她。为什么要交待?因为平时大家都很不尊重她。
有个称是“同班同学”说班主任要大家尊重她,没有任何人比某哥对她好了。老师还知道要尊重她,同学呢?间接表明了这一点。也正是从这点,可以看出,她本人平时也不是很受同学欢迎的,她自身也是有问题的。那么出了点事,怀疑到她头上是很自然的事了。
三,一只手机,一个生命
一只手机,与一个生命,能放在一起比吗?受一点点委屈,就拿生命开玩笑,如此漠视生命,这是不是整个社会,家庭,学校的同共责任呢?
想想我们小的时候,父母给点吃的,就得忙去了,在外边受了委屈,哭了也就算了;辛苦考上大学,要自费了,终于熬到毕业,不包分配了,有门路的同学一个个就业了,自己却一毕业就失业了;家里的补给断了,吃了这顿没下顿了,真是不想活了,可咱得想想父母艰辛,自己的努力,世界还是那么精彩,怎可一死了之,于是又活了。
可现在的年青这一代人,家里很多只有那么一个孩子,怎么就不明白这些呢。
有时候想想,小孩小从受点挫折还是十分必要的。
四,人已死,事实不再那么重要了,真不是她偷,那么真正的“小偷”也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的。作为老师,同学,家长,以及社会上的所有人,都应该反思,及时亡羊补牢,不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五,事故发生,学校肯定是有责任的。所以学校应该积极一点,配合警方,解决此事。
我并不了解事实,以上只表达我个人观点。如有得罪之处,敬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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