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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中] 首例全国人大代表违法造“专利门”终审案3月22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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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22: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首例专利行政腐败终审案3月22日开庭
全国人大代表姚忠良的白象集团,侵犯我专利权非法获利数亿元(录像),被起诉后买通专利复审委伪造文件,用“很容易想到”裁决专利无效,并使所有涉案单位都违法。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姚忠良竟能停止审判,让原审法官警告我不能再维权了,后来最高法院裁定“指令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说明白象侵犯专利权成立。北京高院原定3月4日开庭,白象害怕两会把违法事曝光,耍无赖把开庭拖延到3月22日,并向我发出威胁!又提出“只要我停止网络宣传、在法庭撤诉,什么条件都好谈……。”。
    温总理说:当前最大危险在于腐败,对本案感兴趣的请在北京高院开庭时来旁听,我将全面揭露多年来侵权人同专利局腐败勾结的利益链,从他们庭审上言行就可以知道,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的根本原因。请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再作报道和评论。
时间:2011年3月22日上午9点第二法庭  电话:010-85268582 陈瑶
地点:北京朝阳建国门南大街10号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 100022北京科技大学陈兆志  身份证:110108520517223 信箱:chzz97@sina.com
                                                    2011年3月16日
详细内容:chzz97.blog.163.com/     

请求证人出庭申请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10)知行字第31号行政裁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在2011年3月22日,对我起诉知识产权局复审委一案进行再审。
以下关键性证人,完全可以证明被申请人知识产权局复审委伪造文件和枉法裁决事实,为澈底查清我国第一起专利复审委伪造文件导致专利无效行政案,我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责令他们出庭作证。
本案国家专利复审委决定书第WX8689号:
    1.专利复审合议组组长张度:他是决定书负责人,所有对专利创造性实体技术论断全是错误的,要求在法庭说明理由。
2.合议组主审员孙志国:他是负责接收发所有复审文件和决定书撰写人,是伪造复审文件的最大嫌疑人,需要他证明接收美国专利时间,接收人、盖专利复审委章人和复审委电脑输入人,决定书错写“寄交”时间的原因,第二次口审会徐国文是否递交了代理意见和我的陈述意见书。
3.合议组参审员张美菊:她负责口审会笔录,需要她证明第二次口审会全面辩论了本专利和无效文件不同,为什么没有记录在案?为什么把手写的笔录口审会后改为打印后让我签字。
地址:北京海淀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 电话:62083114
4.北京安博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徐国文:他是我专利代理人,北京高院申请再审时追加的被告。需要他证明第二次口审会是否写了代理意见和递交了我陈述意见书?因为专利复审委档案没有这些文件,是导致本专利无效的重要原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小区和景园A座3单元102室;电话:13601210354
请责令被申诉人和徐国文携带本专利复审档案到庭。
如果3月22日他们不到庭作证,做出的判决就是缺席裁判,存在不公正的可能性,我会申请再次开庭。
请把对他们发出传票信息或不发出传票的理由通知我。
请予批准。
                                 申请人:陈兆志。
                                                         2011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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