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群租该不该禁?业主拒交物业费该怎么办?小区业主自行管理靠不靠谱?
昨天下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在杭州召开,来自杭州各小区的18位听证陈述人在会上就该草案发表看法。
多数业主代表建议禁止群租
群租该不该禁,是否应该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这是昨天立法听证会的重点。
草案第47条规定了物业使用中禁止的10种行为,但没有涉及房屋群租。然而,昨天参加听证会的多数代表发言人都赞同房屋群租禁止方案。
西湖花园的毛家连作为业主代表在发言中一针见血地说:关于房屋群租缺乏专门的管理。应该由物业进行统一的管理。
“目前在日常的物业中,房屋群租问题日益增多,不但严重影响相邻业主的居住,造成邻里之间的不和谐,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消防、治安等方面的发案率。”毛家连认为,房屋群租带来的第一个问题是治安问题,进出小区的人太多太杂,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乱拉电线现象严重,造成消防堵塞。一些租房的人大多在下午5点下班,多户人家同时用电,长期超负荷运行,电线老化容易引起火灾。”毛家连说。
他还表示,房屋群租应该禁止,并且在物业管理条例中进行规定。
新杭州人王国中也认为,小区群租应该停止。“不仅增加发案率。一些群租房的卫生间和厨房间都是公用的,收费计量带来很多不便。”
但也有代表提出反对意见。今年刚买房的新业主小周则认为,不能对房屋群租一刀切。小周说,对于群租来说,宜疏不宜堵。很多小区的群租客都是企业的员工,很多企业现在都面临“招工难”的困境,如果没地方住了,对企业也是一种损失。群租房的租客应该跟邻居和睦相处,业主也要理解体谅。“我也是一个群租过来人,群租对业主产生的恶劣影响应该劝阻并制止”。
建议立法严惩不交物业费行为
草案第43条规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业主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事实上,想要业主主动交纳物业费,真正实行起来却很难。
市民郑新认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向业主收物业费并不容易。“业主不交费的原因,有的是物业服务不到位,有的是业主错误地把非物业的责任归结于物业。很多业主都会以五花八门的借口来拒付物业费,物业也是一家公司,没有物业费就无法经营。”郑新说,建议明确物业不交费为违法行为。在新的物业交费前先定下基数,然后考虑逐年递增多少。并且应该立法来严厉制裁不交费的行为。
南都德加公寓的徐爱峥也表示,物业欠费的现象很普遍,不交纳物业费,靠打官司去争取也没有很大成效。建议将物业费列入滞纳金。
业主自行管理须明确责任人
草案第45条规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人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业主自行管理。
对于此项规定,杭州余杭一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王犇认为,让业主自行管理操作起来不太实际。他认为,国家的相关政策对小区的自行管理没有明确的约束。小区的业主不可能亲历亲为去管理好自己的小区,还是会委托给物业公司。业主自行管理一定会委托给另外的一个主体,可能是个人或者是一个组织。自行管理应该改为非公司管理或非企业管理。
王犇提议,自行管理应该确立一个明确的责任人。并且还要有相关的资质。建议人大做好对责任人的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