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逸城业委会筹备组通告 [2012]第2号 各位业主: 根据《阳光逸城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采取自荐报名、三户以上联合提名和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经筹备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从2012年11月30日起至2012年12月9日16时止,为自荐报名、三户以上联合提名和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阶段。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为: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望符合上述条件,愿意为广大业主服务,热心公益事业的业主,请持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身份证到长虹社区领取相关表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完后交回长虹社区。 咨询电话:0571-87245660 联 系 人:陈海勇 吕英 何玉峰 特此通告! 阳光逸城业委会筹备组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无欠交物业服务费用、实施损害业主共同权益的行为等情况 | | | | | | | | | | | | |
注:1.此表须由本人填写; 2.权属证明指房地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自荐人签名: 交表时间: 年 月 日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选举办法, 、 、 、 等推荐 、 等业主为本届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具体名单如下: 被推荐业主姓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请本幢(单元、座、楼层)的业主于 2012 年 12 月9日 16 时前将填写的本表送至 长虹社区 。推荐人不填写幢、单元、户门号、姓名和超过截止日期的,推荐表无效,视为放弃推荐权。 |
推荐人(签名): 住 幢 单元 楼层 号 推荐人(签名): 住 幢 单元 楼层 号 推荐人(签名): 住 幢 单元 楼层 号 推荐人(签名): 住 幢 单元 楼层 号 年 月 日
版权声明
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s://www.dignqiao.cc)。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站唯一网址:https://www.dingqiao.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