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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杂谈] 撞人“逃逸”后他语出惊人,“反正你们有办法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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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0 12: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肇事后他曾被巡警拦下查身份证,他谎称“在跑步”,未提及撞人一事

  9月6日晚上10点半左右,金华读者谢女士给本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打来电话:刚才我在通济桥北桥头上,看到有个行人被自行车撞倒了,肇事者已经逃走,你们快点来。

  记者核实:接到电话后,记者迅速赶到事发现场。一位穿着红白条纹短袖的中年妇女坐在地上,左腿的小腿上破了一个洞,不停地在流血。女人的身边,停着一辆黑色山地自行车。

  现场的两名巡警告诉记者,这位女士姓方,刚刚有一个小伙子骑着自行车,从后面把她撞倒了。不过,当巡警赶到时,小伙子已经不见了。

被撞的方阿姨说——

他明明说去拦的士,结果一溜烟跑了

  被撞的方阿姨今年55岁,家住江南。当晚10点左右,方阿姨正走在通济桥上,突然一股猛烈的冲力从背后袭来,把她撞倒在地。方阿姨的头在地上重重撞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她回头一看,一辆自行车倒在地上,轮子还在飞快地转动。车的旁边站着一个20来岁的小伙子,看上去有些不知所措。“你不能走,赔我医药费、误工费。”她一把抓住小伙子。

  方阿姨说,一开始小伙子还连连道歉,关心她脚上的伤怎么样,还问要不要先去医院。

  “他说去桥头拦一辆出租车,先送我去医院。”看他的样子比较老实,方阿姨就同意了。可是,小伙子越走越远,突然一下子就发足狂奔,拐了个弯,转眼就不见了。

  当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桥上也没什么人。方阿姨腿上疼得厉害,动也动不了,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眼睁睁看着肇事者跑了。”

路过的巡警说——

问他在干什么,他说自己在跑步

  其实,在小伙子逃跑的路上,有两位巡警曾经把他拦下来过。

  其中一位巡警说,当时看见一个穿着米白色短袖的年轻男子,慌慌张张地往江边林荫小道跑去。

  凭着职业敏感,他觉得这个男子身份可疑,就追了上去。

  “我们问他在干什么,他说在跑步。我让他出示身份证登记了一下,就放他走了。”

  没过一会儿,这位巡警就听人说,有人在桥上被撞了,肇事者往江边小道跑了。这时候掉头再追,小伙子早就不见了踪影。

  巡警赶到事故现场,听了方阿姨描述肇事者的体貌特征,和他们刚才拦下的小伙子几乎一模一样。

  “他逃不掉的。”巡警安慰方阿姨。因为从登记的身份证上,已经能查到小伙子的身份信息。

肇事者小林说——

我先回家了,反正你们有办法找得到我

  第二天下午,根据巡警提供的身份信息,金华公安局交警一大队传讯了这名肇事男子。

  小伙子姓林,今年25岁,淳安人,也住在江南,和方阿姨的家只相隔一条街。

  记者问他,撞了人为什么要跑。他把一路发生的事都辩解了一番,但至始至终都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是“逃逸”。

  我当时只是想先送方阿姨去医院,本来打算走到桥头去拦出租车的,结果发现身上没有带钱,就想先回家取。

  后来转念一想,江边林荫道上肯定会有巡警,不如向他们报案好了。于是,我就往江边跑。

  我等了一会,果然有两个巡警骑着摩托车过来了,他们让我登记一下身份证。我就想,都已经掌握我的信息了,那我就回家好了,反正你们有办法找到我的。

  记者手记

护犊之心可以理解,但教育也要跟上

  都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林碰上的本来是一桩小事,可他碰见问题却只想着逃避,还用雷人的借口为自己辩解,结果小事化大。

  金华市交警一大队的民警告诉记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如果造成重大事故后逃逸,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前还有人因此被网上通缉。

  好在,方阿姨伤势不太严重,这件事最后由双方协商解决,肇事方小林赔偿全部的医药费和误工费。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见到了小伙子的家人。他的父母非但没有一句责备话,反而一直帮着儿子说话:“我孩子是第一次撞人,不知道怎么处理,他当然害怕的,怎么算逃跑?”

  护犊之心可以理解,但为人父母的,也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育方式。小伙子今年25岁了,是时候学会承担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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