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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专栏:车船税法为何反弹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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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9: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0月29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在人大网站上公之于众,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截至11月30日期满为止,共收到近10万份书面意见。

    这些意见中反对意见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一部法律草案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反应,并且有这么多的不同意见,还是比较罕见的。

    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车船税法(草案)》牵涉到数千万车主的切身利益。如果这部法律通过并实施,绝大多数车主都要多交税。

    人大常委会在初审这部法律草案时,就有委员提出不同意见,认为税收不能老想着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而应该减少老百姓的负担。

    在当前国内通胀预期严重的情况下,任何增加老百姓支出的方案都被冻结或者推后。再加上反对的声音如此强烈,《车船税法(草案)》在近期内想要通过人大的审议,看来困难重重。

    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这部法律草案时,就有人提出这部法律的出发点有问题。是以增加老百姓的税负为主要目的。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是从197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之前,北京的车主每年交200元车船使用税,之后每年交480元。如果《车船税法》未经改动而通过,北京绝大多数车主还要交更多的车船税。

    车船税属于财产税,征收基础应该根据财产多少来计税。可是《车船税法(草案)》却以汽车的排气量大小为征收标准。一部同样为2.4L排量的轿车,价值可能相差10倍,却征同样的税,既不科学又不合理。

    汽车作为耐用消费品,其价值逐年递减。作为财产税的车船税,也应该逐年递减。但是草案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中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继续扩大内需,而汽车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理应受到鼓励。 目前城市中私家车的主打车型是1.6L至2.0L的车,根据草案的相关规定,1.6L排量以上的车主,税负增加了0.5倍至9倍。绝大多数购买了经济型轿车的私家车主,税负也要增加。

    有关部门解释说,《车船税法(草案)》根据汽车排量大小征税,体现了节能减排的因素。实际上,大排量未必就费油,小排量未必就省油。随着技术的进步,一些大排量车燃油经济性大为提高,有害物质排放大幅减少。而一些低档次的小排量车不仅不节油,而且排放也很严重。车辆行驶多少直接影响排放。按排量征税并不能达到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

    目前已经实行的燃油消费税是鼓励节能减排的税种,多用油多缴税,少用油少缴税,既考虑到了汽车排量,又考虑到了使用环节,完全起到了节能减排的作用。

    中国的汽车税费在世界上项目最多、税费最高。这既不利于汽车产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扩大内需。在世界汽车发达国家都在简化汽车税费,把燃油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作为征税唯一指标的情况下,中国的汽车税收改革也应向这个方向努力。

    汽车税制改革应在税额总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调整税制结构,鼓励积极购买、合理使用。建立符合中国特点的汽车税赋体系,而不应在汽车税费体系尚未调整时单独提高车船税。(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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