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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社区摄影比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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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4 14: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区摄影比赛通知
各位居民:
幸福可以感染,幸福可以传递。朋友们快拿起你的照相机,扑捉你生活中幸福的瞬间,感动的瞬间。可以扑捉的瞬间如“我的幸福一家”,“我可爱的妈妈(爸爸、宝贝、婆婆……)”,“家庭才艺秀”,“我的好邻居”、“我的幸福生活”等等。
突出“五彩明珠”社区文化,用独特的摄影视角,围绕“幸福明珠”,“幸福家庭”主题,聚焦在明珠社区内的人和事,扑捉身为明珠人的幸福时光一刻。参赛作品最好在明珠社区范围内拍摄,亦不强求。
一、参赛对象:广大摄影爱好者,明珠社区居民
二、截止时间:2012年5月24日
三、投稿地址:[url=mailto:邮箱seaportzyf@foxmail.com%20地址:明珠社区办公室宣传部美邻嘉苑15]邮箱seaportzyf@foxmail.com 地址:明珠社区办公室宣传部美邻嘉苑15[/url]幢底层。联系人:张小姐86804312,费小姐87643277.
    四、参赛规则及要求:
    1、本次比赛作品以彩色照片形式投稿,作品形式、风格不限,提倡创新。选送作品幅数不限。
    2、参赛作品以纪实手法表现,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组照在6幅以内,按一幅计。
  3、所有参赛作品可电子版本,也可照片。照片一律制作为10英寸即长边为25厘米(不得装裱)。注明作品标题和简要拍摄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要求由100-200字的文字描述,可以是小故事。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4、获奖作品必须提供作品的原始电子版,原件精度要求大小在600万像素以上,电子文件2MB以上,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5、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7、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所有获奖作品若未按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资格。铜奖以上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奖。
8、奖项设置:金奖1名, 银奖2名, 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
    9、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明珠社区
                                                      201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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