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の陽ぁ囡ぢ囡 于 2012-12-5 08:54 编辑
关于丁桥家苑小区抽车位一事
矛盾起因 :丁桥家苑分一期和二期,一期早已入住,二期是最近才建好的。因为一期的住户车位还没落实,相关部门决定一期二期一起抽签。抽中哪里是哪里!引发居民不满,产生很大的矛盾,现场超级乱,抽签一事也只能延后!
住户反映:
今天小区抽车库一片混乱,到最后只有中途停止,通过这事情,可以看出做为干部领导的办事能力,包括对老百姓的沟通能力都有很大问题,听说还让有2期房子的住户先抽那里的车库,有的住户2期房子只有60平方,1期有几套都是100多平方的,难道让一家5.6口人都去住2期吗?在说1期离2期距离有20分钟路程,遇上刮风下雨怎么办?想问你们做干部的可以在这里骂你吗?你们的所作所为还有多少领导群众认可你们的做法?不要以为可以官大压死人,如果你们真的有那么大能耐,可以为我们中国钓鱼岛去出一份力,做官不为民,你们不怕有报应吗?
住户反映:
家苑一期二期车库是分开的,从一期大门到二期车库单程10分钟,中间还要过一条马路。按这样的情况住一期的居民谁会愿意把车停到二期车库里。如果抽中二期车库,那不就是死定了
住户就这一事件对相关部门及其失望:
丁桥家园车库一事,充分体现失地农民的民主精神,同时揭穿个别村官不顾百姓的生死,只为政绩。该安置房质量之差众人皆知,为什么这么多问题至今没解决?而牵涉到金钱、利益----就有这么多人---甚至要出动民警和保安,这是镇压吗?解决该问题指挥部及镇领导必须给百姓一个说法,为什么同样政策一和二期的差距会如此之大?原村书记赵离开审计了吗?一个村官未经任何人许可,私自出借集体资金数千万(事后公然伪造集体开会记录),导致我村损失几千万竟然可以不了了之,法律何在?希望通过这件事,为维护集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镇领导必须以十八大精神为主导给百姓一个交代---把赵“请”回来,檫干屁股再走。没有民主的社会永远不会进步。失地农民面临如何解决温饱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一个正义又能带领大家致富的政府。由于时间关系不能长篇大论,希望了解真相的人共同为百姓富裕而努力
车位有的抽?觉得奇怪的童鞋戳这里
LZ给了大家很好的解释:
我国物权法七十六条:地下车库是小区配套设施,应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共同共有。丁桥家苑属于拆迁安置房,该地块属于集体划拨拥有,小区土地为安置人员共同拥有,车库是小区配套设施,是附着该小区土地上的建筑物。从房地权利一致的原则角度出发,作为该小区土地附着物--车库所有权建筑“委托商”---指挥部已不再拥有。车库应交建筑物所有权共同拥有。安置房作为特殊产物(原农民在自有土地建造)及社会的特殊性和稳定性,安置区块的车库应于赠为主。
地下车库作为人防工程“非商业开发”之一,任何部门都无权进行交易。在和平年代允许物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让小区业主使用。
没有民主的社会永远不会进步
丁桥家苑车库问题及群众的暴怒,这是历史的积累,是对当权者的愤怒和不信任。这必须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一个原本是小康的家庭、因为拆迁导致为解决温饱而努力---这是一种何心态?公务员及官员,因为拆迁有了政绩---升了、发了。百姓因为没技术和背景(资金)最终被社会淘汰----为了一保安四处选找关系,以图一口饭吃-------苦啊。
可以说丁桥家苑的主要领导是一个不懂经济、不懂管理的人。靠父亲的关系坐上这个位置,对百姓的认识及处理问题,靠嘴皮子,处理家苑的工作的没一件事--征求过百姓意见,也就是说没为为百姓干过实事的。这就是一个不合格的领导。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导下---该类人必须淘汰。
安置房居住的居民不同于其他商住区,这些居民为了集体利益还是可以抱聚成团,对于执政者是一种威慑、更是一种鞭策。如何领导和管理好这些居民是一门学问,不是谁指定就可以干的。历史证明没有群众基础---只为帝皇唱赞歌的人是没出息----比将被社会所淘汰。丁桥家苑还有一个弊病,就是人为分立两块牌子--两套班子,导致相互推诿,最终害的是原失地农民。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当前任务之重,集体资产已变成了私有资产----村民变股东。历史问题一日不解决,将来社会问题的群体
爆发,更加不利于社会稳定。
建立一个民主政权是将来的希望,不改变现状是对十八大的侮辱。为了百姓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和谐,有关部门不能再熟视无睹了,百姓也不能再安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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