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兰生活网

查看: 3424|回复: 0

2011年第二次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明日启动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32

主题

123

回帖

1669

金币

大班

Rank: 1

积分
987
发表于 2011-6-22 17: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第二次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明日启动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特色住房保障体系,加快破解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创业人员住房困难。今天,根据国家、省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的文件精神,以及《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市房管部门发布了《2011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公告(2011杭公租区级字第002号)》。据公告显示, 2011年第二次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明日正式启动。
  本次房源为孔家埭大学生人才公寓一期(第二批),位于拱墅区祥符街道长青嘉苑小区,共推出101套(其中30套定向配租)。申请承租人员须同时符合所在单位工商注册地、纳税额度、户籍(居住证)、学历(职称)、未婚无房、缴纳社保等六方面条件。据了解,本次申请条件较第一次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情况有所变化,增加了申请承租人需未婚单身的条件,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2010年度纳税额度上,从原先的800万元以上(含)减少至500万元以上(含)。
  本次区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将由拱墅区建设局具体负责实施,申请须由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分为4个部分:一是领取表格阶段。6月22日至6月24,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在拱墅区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领取申请表、公示表等相关表格和资料;二是组织公示阶段。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汇总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填写公示表并在本单位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由单位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三是递交材料阶段。6月29日至7月1日,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在日常工作时间将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表、本单位需求清单、单位营业执照、单位纳税凭证等申请材料递交至拱墅区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四是资格审核阶段。拱墅区建设局对各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拟承租人员确认准租资格,进入配租程序。
  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由市级房源和区级“两项公寓”共同构成,截至2010年底,市、区两级合计已筹集、建设房源约190万平方米,这批房源今后将陆续投入配租。2011年我市计划推出市级房源600套,区级房源3000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工作时间:
8:00-18:00
客服热线:
15868825306
微信小编扫一扫

QQ|小黑屋| Archiver| 丁桥|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市场合作

丁兰生活网

丁兰生活网合作热线 0571-88992676 15868825306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0160号
浙ICP备09103129号-1号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